行政支部党员学习《条例》部分内容
5月27日上午,离退处党委行政党支部在处阅览室召开例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支部书记陈永康主持会议,全处在职党员参加。
首先,支部书记陈永康向党员们传达了5月24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的学习研讨会会议精神。会议主题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重点学习了校党委书记孙国华的总结讲话,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三个年”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学习教育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在准确知纪中校正言行、在对标明纪中自警自省、在严格守纪中奋发作为,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出来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随后,支部宣传委员王宝利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对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封建迷信活动作出的处分规定。
全体党员认真听取以上内容,并表示将结合近期处党委开展的“每日一课”活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