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师难忘
作者:许俊伦
1978年西北政法大学恢复,我回到学校,在后勤处帮忙。1979年学校开始招生,我向人事处申请到教学第一线工作。人事处认为我当教师不合适,劝我在后勤部门安心工作。为了证实自己的能力,我写了一篇“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递到学校“学术动态”编辑部,编辑认为这篇文章写的非常好,在“学术动态”第一版发表。学校有线广播,在校内连播两天。
马老师看到这篇文章非常赏识,他亲自向学校拍板,让我进法理教研室当教师。到教研室不久,马老师又推荐我去西南政法大学进修一年,这真是雪里送炭,我十分感激,决心到西南政法大学好好学习,不辜负学校的期望和马老师的恩情。
回校后教学深受学生欢迎,1982年我被学校评为讲师,但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高校教师,不但要把教学工作搞好,更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科研课题和科研方向。我的科研还是一片空白,正在发愁的时候,全国人大和司法部在北京举办“立法学习班”要培养一批立法理论人才。
全国四所政法大学,每个学校只能派一名教师参加。我校想参加的老师很多,教务处让大家写文章,在马老师的推荐下,我写的文章被学校教务处选中,我高兴得几个晚上睡不着觉,这下我日夜发愁的科研课题和科研方向终于有了。
到了北京,我日夜学习,同志们都认可我的学习精神,选我当学习组长。我们一边学习,一边研究具体问题,这种把理论学习和立法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法,真是立竿见影,效果特别的好。快结业的时候,我写了“立法学教学大纲”,准备回校开设“立法学课程”。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一位领导看了我的“立法学教学大纲”非常赞赏,竟然组织大家根据我写的“立法学大纲”写一本专著,我们都惊呆了,我们学习还没结束,竟然要写专著。
回校后在马老师的关心下,我在学校开设了“立法学课程”,同时,在全国人大和各校老师的努力下,1990年二月在北京蓝天出版社,我们终于出版了“法学工作概论”专著,全国有名法学家张友渔,亲笔为专著提了书名。我就是凭这本专著和在“中国法学”发表了一篇“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的基本特征”的文章,被评为副教授,同时进入法理学研究生导师组,成为法理研究生导师。1993年被选为法理学教研室主任。1997年我的专著“地方立法论”在北京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同年被评为法理学教授。
人这一生事业有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能力,第二是机会。马老给了我机会,而且不是一次。第一次把我提拔为教师;第二次把我推荐到西南政法大学继续培养,说心里话,我在西北政法大学四年的学习,主要是学会了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知识,法学知识几乎百分之百是在西南政法大学学到的。马老师的宏才大略是不但要提拔人才,更重要的是要培养人才;第三次帮助我确立了科研课题和科研方向,支持我到北京参加“立法学习班”,这对一个教师的成长是核心大事,一个高校教师的成长,实质是科研能力的成长。马老师是最懂得这个道理的导师。
敬爱的马老师,作为西北政法大学的功勋教授,对西北政法大学的发展和壮大,有着特殊的贡献。
第一,马老师是西北政法大学的“伯乐”。他敢于发现人才,提拔人才,对葛洪义、赵长生等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拔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把我从后勤处一个小小的保管员提拔为高校教师,这种宏才大略的气度,是一般老师办不到的。正因为马老师的高超领导,法理教研室人才济济,不但培养出了两名西北政法大学的校长,教学和科研在全校也是名列前茅的。
第二,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马老师高瞻远瞩,不但让高校成为培养学生的摇篮,也让高校成为培养教师的摇篮。马老师始终把培养青年教师,放在教学的首位,尤其对青年教师的科研特别重视,不管出外进修,参加学术会议,都给予大力支持。马老师深知,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教师,是培养高素质学生的前提。
第三,德才兼备是高校培养人才的目标,马老师特别强调人才的“德育”。他经常说:“人才的培养首先是育德,然后是育才,德才兼备就是人才,有才无德就成为败类。”马老师一生是守德的典范,他衣着朴素,生活清贫,从不搞特殊化。他对老师对学生,以身作则,,始终站在政治第一线,是忠于国家,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典范。
第四,安于清贫。马老师虽然是全校有名教授,工资不算低,但由于家庭负担重,生活始终处于贫困线上。他硬让自己年老的夫人,在学校拾破烂,也不给学校添麻烦。这就是西北政法大学的奇观“著名教授夫人在学校拾破烂”。在其他高校是看不到这种“奇怪的事情的”。
总之,马老师的一生,是教书育人的一生,是清贫的一生。他对西北政法大学的特殊贡献,永远留在人们的心里,他的学生永远记着他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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