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零星报销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进一步方便我校教职工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提高零星报销工作效率,现就2024年度门诊慢性病补助零星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因当地没有开通慢特病异地结算或者医保网络结算系统故障)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二、办理流程
(一)申报要求
1.各位老师应认真核对报送票据及费用明细等资料,保证资料齐备。
2.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二)提交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B座308室 人事处劳资科周斌老师。
(三)申报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收据联或发票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处方复印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报销单;
4.如有电子发票,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
(四)提交时间
根据市医保工作安排,提交资料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五)发放补助费用
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审核结算完成后,由市医保财务部门将补助费用支付给学校,到账后学校将及时发放给教职工。
联系人:劳资科 周斌 联系电话:8818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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