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学作文,记得开始的第一句总是:“光阴似箭“或”光阴如梭“,此两词用多了,常觉得赧颜,怕被老师批评词汇贫乏。不料如今已将78岁高龄,想写点八四年厦大年会琐忆,窜入脑中的第一词汇依然是此二词。略一思索,我还是觉得用”光阴似箭“更有实地感。因为已经亲眼见过世界射箭比赛和见过我婆母织布的穿梭,射出之箭的速度比穿梭织布的梭穿要明显快多了。真是三十载”弹指一挥间“。人生就这样飞逝了。
八四年厦大外法史年会,我记忆颇深,因为那是我从事外法史教学以来,第二次走出西安参加的年会。第一次是八二年十月在合肥召开的陈盛清老师任主编,林榕年、徐轶民二位老师任副主编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外国法制史》,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3月版出版后外法史学会进行对教材专题讨论的一次特别年会。我不厌其烦地写此过程是因为该教材是打到四人帮后,外法史的第一部统编教材,它影响了一代外法史的学习者和教授者,而且该教材的主编和副主编三人均为我们外法史学会的开拓者,而如今,他们三位均已作古。用毛主席曾说过的:一个人只要他作了一些有益于人民的事,我们都应纪念他。这三位老师,他们主编的这部外国法制史,在一个新时代开启时是真正影响过外国法制史这门学科的。
此后,1983年在西安召开的法律史年会时中、外法制史与法律思想史四门学科联合参加了的,会后由西北政法学院科研处将论文收集以铅印文字发行了论文集,虽非正式出版物,但在刚刚开辟一个新时代时,它亦起到一定影响。
1984年厦门大学召开的外法史年会,可以说是我们“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成立后的很重要的一次年会。很感谢我们西北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的方克勤老师,她那时任教研室主任,听到我每次参加完外法史年会京东慷慨滔滔不绝第说着我们年会的讨论,她和她的先生周柏森老师立即明白了,这是一个真正的纯学术的研究会,于是那年她力赶让我们三位讲外法史的老师:张继孟、我、张飞舟全去参会。这是多么难得的机会啊!我们三人喜出望外,先趁火车到上海27小时,住一夜,转签到厦门,30多小时,脚都坐肿了,但是八十年代是激情燃烧的岁月,我们有的是激情,没有任何抱怨,我们是来参加学术讨论的。一进厦门大学的校门,那美丽的大海边的城市,那大榕树,那叫不上名字的翠绿的满园春色,她真正让我们膛目结舌,这才是莘莘学子读书的天堂,我们几乎要屏住呼吸在仰头观望,这真正的南方的高等学府。她真是美若第九缪斯。第一次见到大海,那时的海水真是蓝色,晚餐后,走出厦大的后门,直接走到好变,将双脚泡在海水中,坐在水中的大石头上,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还,从此我忘不了那海的蓝,后来,当我在俄罗斯的海湾芬兰湾泡脚,我在拉兹利夫湖畔乘船,我在第聂伯河上坐索道,我都一次次回忆起厦大后面蓝色的海,那是别样温柔、亲密的海,母亲般的海。那时厦大的教学楼许多事陈嘉庚时代的,那种飞檐向上卷起的中国古式风格和内地不同,内地的庙宇式是大屋顶式,但檐角不向天飞去,而厦大的是檐角是飞天式的,再加以红墙,她真是让人充满了无尽的遐思。那是八四年的元月,厦门却鲜花正艳,仅我们住的校内宾馆那鲜红的大朵红花就让人爱不释手,刚刚走上改革开放,怎样改革,怎样开放,我们不知道,但思想是开放了。记得每一天的讨论,老师们都慷慨激昂,胡大展老师洪亮的声音至今在我耳畔。他说:“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太史公受腐性,乃有《史记》。做史德就要有说真话的勇气!”我那时感到他发言时双眼圆睁,真有“目呲尽裂”感。吃饭时按桌吃,我与高鸿君、贺卫方等一起,好像吃饭时大家也永远是在讨论。恰巧餐桌是在廊檐下,我便莫名其妙地想起古希腊的彩色廊柱,它似乎发音为“阿卡捷米”。后来欧洲的大学被称为“阿卡捷米”,而俄语的“科学院”被称为“Akatemu Hayk”(阿卡捷米那马克),后一词意为科学,而前一词即为学院。八四年的厦大年会让我想起彩色廊柱、学院、学院派,因为我觉得那是真正的学院式讨论。厦大校园的美景使我们西北来的三人总在休息时留恋徜徉于校园,以至于不知何时摄影的当年厦大年会与会者的合影竟将我们西北三人全部漏摄了。
开会期间在鼓浪屿之参观、泉州之参观印象极深。参访前,我们听介绍说泉州市侨乡,但泉州之参观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那个海船展览馆。记得在那空荡荡的展室中看着俺只剩下一块木板底的南宋沉船,我记得讲解员说那是1974年挖掘出的,虽然如今是那样不起眼,当年却是有四层甲板,四层桅杆的世界上少有的货运船,参观者全都走了,讲解员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展室中甚至有回音,我却再也忘不掉那一页破底板。这也是2014年我那篇《南宋海上丝路贸易法》写作的一个诱因吧!
记得何勤华在一篇文章中说道我在八四年参观泉州时说过我要搞中外法制史比较。我已经记不得了,但那时我是有这样的思想,几十年来也一直这样去做。好像不比较是不行的。不比较自己都不清楚,如何能使人昭昭呢?那岂不是连做一名合格的教师都做不到吗?2014年我的三本书在商务出版社出版了。其实那是2007年我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完成的结项报告。虽然是以地下文存总结论证中国古代商、周、汉、唐四个朝代的民事法律制度的。但总体构思是以罗马私法的分类体系梳理的。而能比较的,我都努力去比较。甚至,2014年《南宋海上丝路贸易法》也是比较式的。总之,八四年厦大会议上,像胡大展等老一代老师们的发言,以及我们外法史学会的创立者等老一代老师们的精神总在无形地鼓励我。我记得我在外法史会上说我想搞中外法制史比较研究,正是这些老一代老师们首先鼓励和支持我的。希望我们的学会青春永存,坚持真理,坚持探索的精神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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