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俗称种庄稼,即利用土地自然生长能力的生产叫农。耕种就是指“夫民之大事在农,榖民之命,故为大事也。”(国语周上)“辟土殖榖曰农。”(汉书 食货志上)从事耕种的人叫农民。“小人农力以事其上”,(左传 襄十三年)“耕者用力不农,有罪无赦。”(管子大匡)在春秋战国时代农民即小人,农民是农奴。“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左传 隐六年)“嗟我农夫,我稼既同,土入执官功。”(诗经 幽风七月)什么是农?什么是农民?在中国历史上农民曾经就是这样的人。
农民所从事的事是生产粮食,而粮食是人们生命之所在,故为大事,君子食人,小人食于人。农民之责,种子入土,除草如去恶,助苗生长,为农不出力是有罪的,而且是不赦之罪。
民以食为天,生产粮食的农业就是天,就是最大的事,重农从理论到事实,都是人所共识之事。但不一定重视农民,重视从事粮食生产的农,而不是从事粮食生产的人——农民。孔老夫子遇见他的学生,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圃,子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论语 子路)耕种是小人的事,是农民的事。
农田,从事农耕的地,不在城堡之内,不在闹市之中,而在城堡闹市之外,被称之为农村,乡村。而农村“五亩之宅,植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五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痒序之教,申之孝悌之养,颁白 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未之有也。”(孟子 梁惠王上)这是多么美妙的世外桃源。可惜它只存在于幻想之中,而这种幻想也只是奴隶制度下,奴隶主经营农业的配给制,供给制,乌托邦。
井田制度,“雨我公(注1)田,遂及我私(注1)”(诗经 “小雅”甫田之什)这也是“大公无私”的来源。井田是中国奴隶社会的一种土地制度,以九百亩土地为一里,划成九个区域(注2),中间一区为公田,其余八区为农奴(农民)所私(经营),各家百亩,公田由其他八家共劳、共管、收益归公。其形与“井”字同,故名为井田。“榖梁传宣十五年”上记有:“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根据“周礼考工记”中“匠人”记载:出除八十亩,余二十亩,各家平均二亩半为庐舍,庐舍为住宅养殖储存之用,八家共一井,一里一个井。所以井也是农民聚居之地,乡里井里同一意思,“离乡背井”就是从这里产生的,实际井田制度就是三农:农村、农业、农民提法的前身,它的对立面就是城市、城镇、市民。该制度及其理论对后世的影响作用是巨大的。
三农既是一个古老的历史问题,又是当今改革开放中的重大课题,它已引起了国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重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为此,我们将对这个重大课题,从历史演变过程、现状及两大阵痛所引发出的严重问题、发展趋势及未来的前景等几个方面进行如下的探索,并愿与学者们商榷。
注1:古私字是“ㄙ”,韩非曰“苍颉作字,自营为ㄙ”,后来ㄙ和禾写成“私”,表示自营为私。营什么?营禾。禾,泛指榖类,自营禾就是私,营是经营操作,而不是对田的私有,私只是对经营田收获的所有。公与私相对立而存在,背私为公。公字也从ㄙ、井田中的八家私组成一个“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的大公无私的私,说明了公和私的关系。井田制度是公私辨的事实源渊。
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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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农的历史演变过程
我们从上文已经知道,中国的三农(农业、农民、农村)从中国的奴隶社会就初具规模,有了一定的制度体系和理论体系,而且达到了一定水平,这不是一日之功,不是一蹴而就,此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它是人类进步发展的一部分,一个阶段。人们从洪荒野蛮原始进入到文明社会之始的奴隶社会,在这之前还有漫长的历史过程。那时中国大地上是“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无羽,莫克自卫”(柳宗元《封建论》)人们穴居野处,茹毛饮血,“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民食果蓏蜯,腥臊恶臭而伤腹胃,民多疾病。”(韩非子《五蠹》)。人们走出这样的历史,经历了千万年的过程。仅从中国传说所言人类从穴居洞处到搭巢建窝以避鹿豖兽虫之害的有巢氏,从茹毛饮血到“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韩非子《五蠹》)古代传说中伏羲氏部落酋长,他教民捕鱼畜牧,增加食物来源,画八卦,被称中国文字之祖。神农氏即炎黄中的炎帝,他教民稼穑,为民制作耕种土地的耒耜,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他还 尝百草,为民医治疾病。黄帝发明的东西很多,其中与农业有关的植桑养蚕造帛。这些传说中的人和故事,只证明中国的农业(包括养殖业)逐步形成体系,成为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此基础上建立了部落和国家,无数部落、无数国家,由无数的诸侯国家,经过征战兼并形成了盟主式的夏、商、周国家经济产业,形成了以农业为主的周时的井田制度,这就是当时的经济基础。这种农业、农民、农村制度和理论一直影响着中国几千年的经济制度甚至政治制度的变迁。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实行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皇帝是他统治下土地的主人,管理土地的人是他的臣仆,耕种土地的人是他的子民。民平时是社会的生产者,战时是战场上拼杀的战士。古秦时的耕战政策帮助秦统一了中国,建立了集权制的封建社会。所谓耕,就是生产粮食,为了粮食必须发展农业,秦的兴修水利,奖励农业,重在粮食上;战争的要素除了粮食外,就是人就是民,民就是农民,而奖励,是奖励农民的战功,而不是农民本身。但是,在秦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生产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农民不论在经济地位上,还是在政治地位上都得到了提高,也算在一定意义上的双赢。中国的周、秦、汉、唐、宋、元、明、清,特别是宋、元、明、清以及民国时期比之世界的进步太慢了,但以自身比,社会还是在缓慢的进步着,人民的生活条件也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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