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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处党委第二、三、四党支部党员大会 落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 来源:离退处
  • 发布者:离退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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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处党委第二、三、四党支部党员大会

落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2024426日上午九时,按照离退处党委安排部署,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在雁塔校区离退处二楼教室,联合召开党员大会,落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离退处党委联系指导的副书记边晓宏出席大会,会议由第四党支部书记赵士英主持。

正式议程进行前,全体党员在程瑞同志领唱、指挥下,放声合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并合影留念,为4月入党的同志颁发《党员政治生日贺勉卡》;向参加会议的党员发放党纪学习教育学习用品;对长期坚持开展志愿理发服务的四支部退休党员张小平、陈肇宪、赵士英等同志,积极参加学校运动会开幕式舞蹈表演的三支部退休党员荣乐娟、程瑞等同志予以表扬、鼓励,还送上鲜花祝福、祝贺不同年度四月、五月出生的退休党员窦玉珍、贺娜业、沙俊礼等同志。

 

第四党支部书记赵士英同志主持本次党员大会议程。

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落实、推进议程中,第二党支部书记张晓莉同志负责进行党纪学习教育上级党组织通知、文件、会议精神的摘要学习传达。

学习传达的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4月初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陆续启动、开始进行的动员宣传、部署安排,特别是校党委动员部署会、《实施方案》及离退处党委《实施细则》的内容要点;结合离退处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归纳概括为以下8项支部党员应予具体落实、推进的事项:第1项是召开党员大会,启动支部、党员党纪学习教育;第2项是进行党员党纪学习教育的集中学习、研讨(本次集中学习、研讨的内容,是简要学习、了解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依据,即《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它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编共11158条,其中总则548条、分则6106条、附则4条,分则第6章到第11章规定了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第3项是布置各位党员应完整自学一遍《条例》条文;第4项是党员参加党纪学习教育月(57日到66日)每日一课学习,并做学习笔记;第5项是可撰写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或理论研讨文章1篇;第6项是将向完成党纪学习教育月每日一课学习笔记的党员颁发参加纪念证书,并可为本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加分;第7项是心得体会等获得优秀的党员,可参加离退处党委举办的研讨、交流会;第8项是观看所安排的有关宣传、教育视频等。

参加3个支部党员大会的处党委副书记边晓宏同志,作了指导讲话。她充分肯定了3个支部联合召开的这次党员大会,议程完善、组织周密,落实全面、推进扎实;希望各支部在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落实、推进工作中,更加注重、充分发辉离退休党员的积极作用,努力争取离退休党员党纪学习教育达到预期目的。

党员大会结束后,各支部还召开支委会,对近期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通报、安排布置。

 

(拍摄王宝利、李鹏提供,图文编辑张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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