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晚7时30分,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AJ21举行了题为:“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南宋海上丝路贸易法探析”为题的学术讲座。本此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资深法制史教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冯卓慧教授主讲,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余辉主持。刑事法学院2012级辅导员潘晨子老师,刑事法学院2014级辅导员薛晖老师与刑事法学院2012级及2014级全体学生共同参加此次讲座。
已经过了古稀之年的冯教授走进教室,她在黑板上熟练地勾勒出中国版图上的水运要道,简述了中国对外贸易在南宋以前“头枕三河,面向草原”的地理环境。而南宋以后,则改变为“头枕东南,面向海洋”的地理环境,并以李清照的《题八咏楼》中“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作为开题。突出了南宋较前朝的开阔视野,在将南宋与前朝进行对比之后,将此次讲座内容分为了三个部分。
首先,冯卓慧教授谈到了南宋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原因。她将原因分为了农业、城市化进程和科学技术三个方面讲述。第一,农产量的提高是海上丝绸之路产生的物质基础,国家大力推广经济农业。政府支持引进新型农作物种植、奖励新式工具的使用,大大提高了作物的产量。第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提供了丝绸之路产生的思想与文化基础。政治中心城市、工商业城市、小城镇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特别以泉州这座当时的商业繁荣之城为例讲述。第三,以印刷术、罗盘针、航海造船技术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的提高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奠定了技术基础。
随后,冯教授开始讲述南宋海上丝绸之路贸易法的具体内容。她将宋刑统与唐律作对比,特别强调了宋刑统中更加注重对个人财产的保护。南宋在形成海上丝绸贸易之后有关市舶司有一些条例规定:专门规定如何收取市舶税;派海军保护外国商船;外国商船遭遇海南,中国政府对其实施海南救助。这些法令吸收了罗马法中的海商法中的“不可抗力”的精神,具有借鉴意义。
最后,冯老师谈到了南宋丝绸之路贸易法给我们的启示。冯老师提及了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概念,重申了海上丝路贸易法的重要性和借鉴意义。她认为我们应当牢记三点:一、今日的中国是历史上的中国的继续。二、经济学中提出的“路径原理”当今仍应借鉴。三、对罗马法中的“万民法”精神应给予极大重视。
晚21:00,冯教授与同学们积极互动,还亲切地与同学们合影留念。当余辉老师宣布讲座结束时,冯教授才恋恋不舍地与同学们告别。教室再次想起热烈的掌声感谢冯教授的精彩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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